2010年11月17日 星期三

文創行銷國際 辦博覽會不夠

文化不同一般商品 應建立文化代理商 甚至借助「外力」 推銷品牌、開發國際通路

台灣首度舉辦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政府有意打造文創產業平台,垂直整合產業中上下游,幫助台灣文創業者開發國際通路。

方向雖然正確,不過,發展、行銷文創只辦商展式的博覽會並不夠,拿商展當文創的重頭戲恐怕搞錯焦點,好比說好萊塢電影,重頭戲是奧斯卡與全球各大影展,而非片商的發行權買賣。

行銷文化和一般商品不同,不是把廠商找來辦場大規模商展,就能成功。文創是B2C(Business to Customer),必須能將產品賣給個別消費者,光是廠商喜歡沒用,當年日本優衣庫(UNIQLO)前進英國之所以失敗,不是產品不好,而是沒名氣,消費者不認識這個品牌,業績做不起來。

台灣過去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的代工(無論傳產還是電子),都是B2B(Business To Business),只要打點好少數採購商品的企業採購與關鍵決策者即可,B2C完全不同,產品不但要引起國際買家(代理人)的興趣,還要能透過廣告行銷,由代理人推銷給當地消費者,這是台灣非常缺乏經驗且亟待發展的一塊,不是靠辦商展就能搞定,必須找到懂得台灣文創產品優點,又了解國際通路與消費者需求的文化代理商才行。

品牌行銷與國際通路是台灣文創最弱的兩個環節,卻是最關鍵的兩個環節,產品好還不夠(如此次博覽會主辦單位強調科技是台灣強項,但文化產品的科技含量不一定要高,但行銷能力一定要強),還得要會說故事感動人,且能說給全世界的人聽。


因而,文化代理商是幫助台灣文創走向國際的重要關鍵,政府文化單位應該調整眼光,好好思考規畫建立文化代理商。我認為,熱愛台灣文化的外國朋友(華僑或華裔也可以),就是幫助推廣台灣文創產業的幫手,他們同時了解台灣文化之美與自己國家消費者需求,擁有雙重文化意識的外國友人,知道什麼產品能引起同胞興趣,知道該怎麼推薦台灣的好東西。

日韓近年就非常懂得使用「外人」行銷文化商品,例如金城武雖在日本,但他是由港台發跡,大部分的演藝工作是面對華人市場;韓國的超級天團SJ裡,更有通中文的中國裔韓人,也是著眼大中華市場。

宏碁聘用義大利人擔任總經理,是因公司認為他比台灣人更了解歐美市場與文化,知道如何讓歐美人接受宏碁;日產汽車則起用了法國人當總裁,幫助公司起死回生。

了解台灣的外國友人,絕對是媒介台灣與世界的重要推手,而且,能幫助台灣文化產品外銷的人,不是只有歐美或日韓中等,東南亞、非洲、拉丁美洲等各國的人,也不能輕忽,如此才能真正看見台灣軟實力的潛在客戶與銷售對象。

王瑞(北縣中和/出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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