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歸納八大共識 不包括辦事處

  大陸文化部港澳台辦副主任侯湘華,昨主持「二○一○年兩岸文化論壇」綜合報告時指出,今次論壇共歸納出八大共識,包括:
1.盡快商簽兩岸文化協議
2.互設民間文化辦事機構
3.擴大文創產業合作
4.共同打造優秀劇目
5.漢字推廣
6.對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傳承與利用
7.建立資源共享平台
8.加強博物館、美術館等交流

  至於有關兩岸互設民間文化辦事機構問題,侯湘華在昨晚接受記者訪問時說,這需要兩岸進一步討論,沒有時間表。

  由沈春池文教基金會與中華文化聯誼會聯合舉辦的「二○一○年兩岸文化論壇」,侯湘華在主持「綜合報告」時表示,文化界人士希望,盡快商簽兩岸文化協議。她說,兩岸交流廿三年,目前已形成一定規模,今後雙方交流要朝什麼方向發展,應由彼此共同規畫,「兩岸文化協議」的簽署,能讓雙方交流獲得機制上的保障,透過機制化、常態化才能健康永續發展。

  另外,兩岸文化界人士也同聲呼籲,希望能互設民間文化辦事機構,以處理涉及服務、推廣、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據悉,多數文化界人士反應,上述問題普遍存在不便,如雙方能有一互派機構,將可順暢聯絡機制,有助推動兩岸文化交流。
 
中國時報 A14/兩岸新聞 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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