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老屋引進文創補助 11日起申請

推動都更,除補助老屋拉皮,北市府更新處創全國之先,推出「閒置空間引入文化創意產業」補助案,下周一起到6月30日受理申請。閒置老屋只要引進文創產業、活化社區,可申請補助改善建物立面,最高補助總工程費75%、上限1000萬。
市府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文創產業」定義依文資法規定,包括電影、文學、設計等15項產業,申請時須以「一幢」房屋為基本單位,若只有一層樓無法申請。
額度上,若位於一般地區,不超過總工程經費45%,若策略地區則可達總經費75%,兩者上限均1000萬。

申請須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並提出建築物整建維護計畫,包含原有特色保留方式及構想、引進文創產業與建築物外觀設計關連性、空間活化再利用計畫及5年經營管理計畫等。一旦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核准後,5年內須維持文創產業的營運管理。
林崇傑說,推「城市年輕化」,除過去外觀改善,空間使用及活化層面也須考量,不少閒置空間或窳漏老屋,屋主不知如何利用,而具創意長才青年卻苦無空間發揮。
「閒置空間引入文化創意產業」補助案等於提供誘因,讓年輕人、文創產業者及地主三方能共同投入,文創產業進駐閒置空間後,更可帶動周邊發展及活化,讓北市建物能更多元化並具文化特色。
【2011/04/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