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精神的表徵,是國家認同的標的,文化是社會發展的基石。台灣文化發展一定要與人文相結合。從原住民海島文化、大陸來台形成中原文化,日本殖民時期留下的文化、新住民帶來的文化衝擊交流。
學者說文化是價值觀、態度、感情及信仰,以及如何整合大家對一件事的看法。文化把過去與未來連結,結合你和我、承先啟後的概念。
未來的總統,要懂得決定方向政策、分配資源的優先順序及懂得用人。
總統應該懂得尊重文化人,不管蔣介石或蔣經國對文化都是非常尊敬的。李登輝當時執政也推動音樂祭。
文化人要受尊重、受照顧讓他們有發展文化的天地,必需有表演空間讓他們施展,文化藝術人,教育是充電,文化是放電,將來文化部不是發包中心,而是發電樞紐。
台灣如何發展軟實力,我們擁有基本條件,科技發展有一定基礎。然而跟全世界無法以土地、人口競爭。韓國以政府主導,對文化認同,把科技數位化,創造了基本軟實力趕過了許多國家。台灣要如何以文化創造生活的態度,自已本身在產業創造軟實力,包容、綿沿發展。對藝術欣賞才是讓文化增長是必要條件,過去太強調硬體建設,但對藝文消費人口並無培養。
文化創意產業,文化是上游,創意是中游,產業是下游。政府領導國家不是僅靠文化部長,需要由總統的高度來指揮經濟部、財政部創造機會,目前政府所編列的預算不足。個人任省長時一年四分之一需用在教育,現在則被壓縮。文化界重大事情應請文化界專業人士共同參與。
一、 文化與經濟發展
Q:過去以來的國家發展思維,一向是經濟發展大於一切,使經濟部、經建會等成為強勢部會,而文化、教育、環境等等的相關部會,成為政府弱勢部門;文化部門不是被弱化,就是為經濟發展的思維服務。經濟發展主義與文化深耕,是不同的價值觀,請問總統候選人,您究竟站在怎樣的價值立場上?為什麼?
A:過去衣食足而後榮辱,過去台灣城鄉差距嚴重,經濟上從無到有花費了很多時的努力,文化現在面臨的狀況,則需要從有到好。對於古蹟及文化資產的維護應該更加注意。台灣目前的經濟發展已經到達一定的程度,應該要將文化提升,不應該讓文化繼續淪為弱勢。
二、 文創是以原創為核心
Q:2008年「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是以分成4層的同心圓,來呈現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圓的最核心是純藝術創作者。韓國90年代開始,從電影到當代藝術,因為政府政策、資源與決心都積極大量投入,短短幾年,韓國就成為世界影壇跟國際藝術界眼中的亞洲焦點。顯然韓國政府認知到原創的核心才可能有無限大的產值。反觀文建會這幾年強力推動「文創產業」,完全跟普遍認知的「原創核心」切割,還要以文創院主導,每年增加兩百億資金全放在「創投」概念的業務上,眼看著政策越走越偏,請問未來如何補救現在政策的失誤?
A:總統對資源分配需公平調配,總統不能只看單一層面,不能只把責任推給文化部。
我看了現在政府很多報告,不能說一無是處,問題出在執行態度與方法。中游的創意需受到保護,還有待加強,尤其應該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三、 ROT的文創園區
Q:兩黨執政都把許多應該由國家預算支持,讓文化專業去經營的公共文化空間,以ROT模式交由商人經營,合約也一律從15年起跳,這使得原本應該做為培植在地藝術與文化發展的公共場域,成為以餐廳、 PUB、商店、嘉年華活動為主的所謂「文化創意園區」。卻反而讓當初長期爭取、耕耘這些公共文化空間的藝文團體,因付不起「文化創意園區」的超昂貴租金,而被全面排除在外。華山文創園區是如此、花蓮酒廠是如此,而台中、嘉義、台南等地的一些國有基地也將跟進、比照辦理。請問你將怎麼改變由兩黨共同種下這種本末倒置的錯誤文化政策?
A:我當省長時,華山為公賣局管轄,是在我任內提出由台大城鄉所教授規畫,開始作為藝文空間使用。ROT重視經濟效益,使文化人沒有能充份發展文化活動。太過於把金錢與文化掛鉤。文化非一天可發芽,開始很辛苦,政府完全以成本效益衡量,但政策上發展更為重要,把文化活動推廣起來,政府應在過去政策上調整。
四、 藝文創作者工作保障
藝術創作者已組成職業工會,建立了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身分與職業條件的自發機制,文化部(文建會)應如何繼續協助?德國各地的職業藝術家聯盟受有地方政府文化經費與空間之長期編列,1983開始藝術家保險,明定在德國境內從事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人士其退休、工作、健保等權益,台灣如何彌平差距?針對藝術創作者這一分眾的特殊性─職災 智財 稅務等工作相關權益進行應有的職業保障?
A:台灣政府文化面臨重大轉折,未來當選只要不違法,政府就應該要替藝術家想辦法。未來應跳脫束縛,文化不能拿一條辦法適用所有情況,需要彈性。政府應該改造目前官僚現象。
五、 語言與文化
Q:語言是文化的根本,我們是個多元族群國家,在這片土地上可以聽到十幾種族群語言,孕育出豐富的族群文化。每到選舉,候選人總會以各種族群語言向選民問候,不過,這只是一時的親民,以爭取選票。我們想知道的是:面對社會的語言爭議,您的語言政策為何?文建會2007年提出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至今仍躺在立法院內,您是否支持《國家語言發展法》盡速完成立法?您同意母語教學應更加強嗎、您認為如何落實呢?
A:簡單說就是四個字:多元包容。會從此角度對不同族群重視。我曾被誤解打壓本土文化。事實上,交通工具以各種語言廣播,是我所提出的建設。我們不能全然從精英的角度出發,應該試圖將民俗文化精緻化,像是巴西嘉年華一開始也視民俗文化。我們也可以嘗試讓媽祖出巡更精致。
六、 專業藝文場館不足
Q:台灣到處都是文物館、文化中心、文創園區,但是氾濫的空間治理卻稀釋了專業藝文空間產生的可能。相對之下,過去十年,視覺藝術界並無任何新的美術館或專業館舍的設立,反倒是表演藝術界至少有七個大型展演場地陸續建設當中,但整體而言,藝文界更需要的是能累積專業性、學術性、實驗性及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請問總統後選人,未來政府是否有規劃任何中、小型專業藝文展演館舍的計劃?此外,目前許多民間藝文展演空間都面臨不合時宜的法規制肘。有關單位是否應積極修法或獎勵,改善民間團體經營藝文展演空間的艱難處境?
A:台灣逐漸現代化,國民所得提升,卻忽略對文化界中小型企業給予的協助。將來會強調文創產業,對於中小型藝文型企業,在融資方面、通路方面不僅在國際、對岸上,智產權的保護上給予幫助。
七、 文化人才外移
Q:近幾年在中國大陸市場磁吸效應下,導致台灣工商領域的經營管理人才大量西進而流失,影響整體經濟的發展,如今這也蔓延到台灣的藝文圈。在長期缺乏政府資源提供與培養下,藝文人才總在自生自滅的邊緣中尋找生機,或者就轉向別的領域發展,相對於許多國家,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在培養人才上的政策,這關乎到一個國家文化的主體性與永續發展,是必須納入到國安層級上的思考;而今再加上對岸藝術環境的開放,有更多的藝文人才選擇離開台灣,請問您如何看待這問題,並提出解決之道?
A:文創市場不應該只著眼台灣,應該以政府的力量去打開大陸市場,投注預算,讓台灣的藝術家也有機會去參與國際藝文活動的經驗。政府應該更關注他們。
八、 藝文教育推廣
Q:藝文教育的主旨係在培養一般民眾對藝術文化的鑑賞力,不僅把參與藝文活動作為日常生活習慣的一部分,並讓藝術融入自己的創意之中。台灣的中小學藝術教育,長期以來在升學主義的壓抑下,早已流於形式。請問你有什麼對策?尤其文化部成立後,如何協調其與教育部在藝文推廣上的功能?同時,是否可以率先由政府部門做起藝文推廣,要求各級官員積極參與藝文活動?還有,正如科學知識的普及化,不必貶低或扭曲高深科學知識,如何讓藝文知識的普及化,不必以犧牲藝術的美學深度為前提?
A:不要把預算一味放在大型建設,這些大型建設維護很困難。未來政府對各樣文藝活動演出,不僅國家劇場,同時還需像紅樓小型展演場地從旁協助。沒有蚊子館,只有被塑化的腦袋。如何活用需要有人去做。表演機會與場地應以量化幫助大家。
九、 公共電視
Q:1990年政府開始籌畫公共電視時,預定一年預算60億,是當時所有商業電視收入的三分之一,至今,歐洲、加拿大、澳洲、日本與韓國的公共電視,有些是這個最低規模,有些超過,請問總統候選人,你的文化願景,是不是要比照國際標準,建立公共電視?同時看齊海外國家,也讓公視提供收音機服務,並且在有了這個規模後,通過網際網路及手機對外傳播節目?同時提供資源,協助電影製作與播放?並成為藝文的宣傳管道,與展演平台,如製作或轉播各種文化活動與展演?
A:公共電視是我當新聞局局長開始開播,當時預算很少,國民所得僅有二千美金之時。我同意預算要提升,不能以政治掛帥,公共電視應成為園地,節目多元化,擺脫政治的控制。電視應與藝文共同發展,成為大家的公視。
十、 文化外交
Q:文建會目前主導在世界各地成立「台灣書院」或據點,推廣「中華文化」和正體字。請總統候選人闡述,如何與對岸挾經濟力強勢傾銷的孔子學院分庭抗禮和區隔,達到有效傳播台灣文學、藝術、文化的目的,讓台灣文化可以與世界文化有更積極的交流。
A:國際文化交流基本上贊同而且需要強化,我與馬政府有不一樣做法,大家都知道文化開始起步很辛苦,外交部分應該要負責去協調與接洽。國際交流非常重要,非一般藝文者有能力。台灣書院問題還尚需了解,我目前持保留態度。
十一、 文化預算
Q:馬總統在2008年大選前承諾文化預算將提升至總預算4%,至今未能實現。請問您對文化預算的規模及應用的主軸如何規劃?各黨執政都有政治煙火秀的風氣現在又要用什麼說服文化界及全民,如果您執政,可以實現您今天承諾的文化願景?
A:龍應台當時穿裙子的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坐在報紙上,是對文字的尊重。政府應該重新找回與人民相互的尊重與信任,重新找回台灣的民主價值。
十二、文化與政治
Q:您若當選,能否保證:不會再用文化的經費預算,去作政治文宣活動,而讓原本應有的常態性補助受到擠壓?
A:文化中心補助問題,在李登執政時代希望各地都要有文化中心。但很多文化中心沒有相關設備無法長久。在現在需做全盤的規劃。不是只補助錢而已,幫助文化人充實藝文中心,不是給藝文中心錢,應該是補助藝文團體,鼓勵他們到文化中心展演。
yam蕃薯藤新聞╱詹慧君 採訪報導 2011-12-15
學者說文化是價值觀、態度、感情及信仰,以及如何整合大家對一件事的看法。文化把過去與未來連結,結合你和我、承先啟後的概念。
未來的總統,要懂得決定方向政策、分配資源的優先順序及懂得用人。
總統應該懂得尊重文化人,不管蔣介石或蔣經國對文化都是非常尊敬的。李登輝當時執政也推動音樂祭。
文化人要受尊重、受照顧讓他們有發展文化的天地,必需有表演空間讓他們施展,文化藝術人,教育是充電,文化是放電,將來文化部不是發包中心,而是發電樞紐。
台灣如何發展軟實力,我們擁有基本條件,科技發展有一定基礎。然而跟全世界無法以土地、人口競爭。韓國以政府主導,對文化認同,把科技數位化,創造了基本軟實力趕過了許多國家。台灣要如何以文化創造生活的態度,自已本身在產業創造軟實力,包容、綿沿發展。對藝術欣賞才是讓文化增長是必要條件,過去太強調硬體建設,但對藝文消費人口並無培養。
文化創意產業,文化是上游,創意是中游,產業是下游。政府領導國家不是僅靠文化部長,需要由總統的高度來指揮經濟部、財政部創造機會,目前政府所編列的預算不足。個人任省長時一年四分之一需用在教育,現在則被壓縮。文化界重大事情應請文化界專業人士共同參與。
一、 文化與經濟發展
Q:過去以來的國家發展思維,一向是經濟發展大於一切,使經濟部、經建會等成為強勢部會,而文化、教育、環境等等的相關部會,成為政府弱勢部門;文化部門不是被弱化,就是為經濟發展的思維服務。經濟發展主義與文化深耕,是不同的價值觀,請問總統候選人,您究竟站在怎樣的價值立場上?為什麼?
A:過去衣食足而後榮辱,過去台灣城鄉差距嚴重,經濟上從無到有花費了很多時的努力,文化現在面臨的狀況,則需要從有到好。對於古蹟及文化資產的維護應該更加注意。台灣目前的經濟發展已經到達一定的程度,應該要將文化提升,不應該讓文化繼續淪為弱勢。
二、 文創是以原創為核心
Q:2008年「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是以分成4層的同心圓,來呈現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圓的最核心是純藝術創作者。韓國90年代開始,從電影到當代藝術,因為政府政策、資源與決心都積極大量投入,短短幾年,韓國就成為世界影壇跟國際藝術界眼中的亞洲焦點。顯然韓國政府認知到原創的核心才可能有無限大的產值。反觀文建會這幾年強力推動「文創產業」,完全跟普遍認知的「原創核心」切割,還要以文創院主導,每年增加兩百億資金全放在「創投」概念的業務上,眼看著政策越走越偏,請問未來如何補救現在政策的失誤?
A:總統對資源分配需公平調配,總統不能只看單一層面,不能只把責任推給文化部。
我看了現在政府很多報告,不能說一無是處,問題出在執行態度與方法。中游的創意需受到保護,還有待加強,尤其應該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三、 ROT的文創園區
Q:兩黨執政都把許多應該由國家預算支持,讓文化專業去經營的公共文化空間,以ROT模式交由商人經營,合約也一律從15年起跳,這使得原本應該做為培植在地藝術與文化發展的公共場域,成為以餐廳、 PUB、商店、嘉年華活動為主的所謂「文化創意園區」。卻反而讓當初長期爭取、耕耘這些公共文化空間的藝文團體,因付不起「文化創意園區」的超昂貴租金,而被全面排除在外。華山文創園區是如此、花蓮酒廠是如此,而台中、嘉義、台南等地的一些國有基地也將跟進、比照辦理。請問你將怎麼改變由兩黨共同種下這種本末倒置的錯誤文化政策?
A:我當省長時,華山為公賣局管轄,是在我任內提出由台大城鄉所教授規畫,開始作為藝文空間使用。ROT重視經濟效益,使文化人沒有能充份發展文化活動。太過於把金錢與文化掛鉤。文化非一天可發芽,開始很辛苦,政府完全以成本效益衡量,但政策上發展更為重要,把文化活動推廣起來,政府應在過去政策上調整。
四、 藝文創作者工作保障
藝術創作者已組成職業工會,建立了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身分與職業條件的自發機制,文化部(文建會)應如何繼續協助?德國各地的職業藝術家聯盟受有地方政府文化經費與空間之長期編列,1983開始藝術家保險,明定在德國境內從事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人士其退休、工作、健保等權益,台灣如何彌平差距?針對藝術創作者這一分眾的特殊性─職災 智財 稅務等工作相關權益進行應有的職業保障?
A:台灣政府文化面臨重大轉折,未來當選只要不違法,政府就應該要替藝術家想辦法。未來應跳脫束縛,文化不能拿一條辦法適用所有情況,需要彈性。政府應該改造目前官僚現象。
五、 語言與文化
Q:語言是文化的根本,我們是個多元族群國家,在這片土地上可以聽到十幾種族群語言,孕育出豐富的族群文化。每到選舉,候選人總會以各種族群語言向選民問候,不過,這只是一時的親民,以爭取選票。我們想知道的是:面對社會的語言爭議,您的語言政策為何?文建會2007年提出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至今仍躺在立法院內,您是否支持《國家語言發展法》盡速完成立法?您同意母語教學應更加強嗎、您認為如何落實呢?
A:簡單說就是四個字:多元包容。會從此角度對不同族群重視。我曾被誤解打壓本土文化。事實上,交通工具以各種語言廣播,是我所提出的建設。我們不能全然從精英的角度出發,應該試圖將民俗文化精緻化,像是巴西嘉年華一開始也視民俗文化。我們也可以嘗試讓媽祖出巡更精致。
六、 專業藝文場館不足
Q:台灣到處都是文物館、文化中心、文創園區,但是氾濫的空間治理卻稀釋了專業藝文空間產生的可能。相對之下,過去十年,視覺藝術界並無任何新的美術館或專業館舍的設立,反倒是表演藝術界至少有七個大型展演場地陸續建設當中,但整體而言,藝文界更需要的是能累積專業性、學術性、實驗性及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請問總統後選人,未來政府是否有規劃任何中、小型專業藝文展演館舍的計劃?此外,目前許多民間藝文展演空間都面臨不合時宜的法規制肘。有關單位是否應積極修法或獎勵,改善民間團體經營藝文展演空間的艱難處境?
A:台灣逐漸現代化,國民所得提升,卻忽略對文化界中小型企業給予的協助。將來會強調文創產業,對於中小型藝文型企業,在融資方面、通路方面不僅在國際、對岸上,智產權的保護上給予幫助。
七、 文化人才外移
Q:近幾年在中國大陸市場磁吸效應下,導致台灣工商領域的經營管理人才大量西進而流失,影響整體經濟的發展,如今這也蔓延到台灣的藝文圈。在長期缺乏政府資源提供與培養下,藝文人才總在自生自滅的邊緣中尋找生機,或者就轉向別的領域發展,相對於許多國家,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在培養人才上的政策,這關乎到一個國家文化的主體性與永續發展,是必須納入到國安層級上的思考;而今再加上對岸藝術環境的開放,有更多的藝文人才選擇離開台灣,請問您如何看待這問題,並提出解決之道?
A:文創市場不應該只著眼台灣,應該以政府的力量去打開大陸市場,投注預算,讓台灣的藝術家也有機會去參與國際藝文活動的經驗。政府應該更關注他們。
八、 藝文教育推廣
Q:藝文教育的主旨係在培養一般民眾對藝術文化的鑑賞力,不僅把參與藝文活動作為日常生活習慣的一部分,並讓藝術融入自己的創意之中。台灣的中小學藝術教育,長期以來在升學主義的壓抑下,早已流於形式。請問你有什麼對策?尤其文化部成立後,如何協調其與教育部在藝文推廣上的功能?同時,是否可以率先由政府部門做起藝文推廣,要求各級官員積極參與藝文活動?還有,正如科學知識的普及化,不必貶低或扭曲高深科學知識,如何讓藝文知識的普及化,不必以犧牲藝術的美學深度為前提?
A:不要把預算一味放在大型建設,這些大型建設維護很困難。未來政府對各樣文藝活動演出,不僅國家劇場,同時還需像紅樓小型展演場地從旁協助。沒有蚊子館,只有被塑化的腦袋。如何活用需要有人去做。表演機會與場地應以量化幫助大家。
九、 公共電視
Q:1990年政府開始籌畫公共電視時,預定一年預算60億,是當時所有商業電視收入的三分之一,至今,歐洲、加拿大、澳洲、日本與韓國的公共電視,有些是這個最低規模,有些超過,請問總統候選人,你的文化願景,是不是要比照國際標準,建立公共電視?同時看齊海外國家,也讓公視提供收音機服務,並且在有了這個規模後,通過網際網路及手機對外傳播節目?同時提供資源,協助電影製作與播放?並成為藝文的宣傳管道,與展演平台,如製作或轉播各種文化活動與展演?
A:公共電視是我當新聞局局長開始開播,當時預算很少,國民所得僅有二千美金之時。我同意預算要提升,不能以政治掛帥,公共電視應成為園地,節目多元化,擺脫政治的控制。電視應與藝文共同發展,成為大家的公視。
十、 文化外交
Q:文建會目前主導在世界各地成立「台灣書院」或據點,推廣「中華文化」和正體字。請總統候選人闡述,如何與對岸挾經濟力強勢傾銷的孔子學院分庭抗禮和區隔,達到有效傳播台灣文學、藝術、文化的目的,讓台灣文化可以與世界文化有更積極的交流。
A:國際文化交流基本上贊同而且需要強化,我與馬政府有不一樣做法,大家都知道文化開始起步很辛苦,外交部分應該要負責去協調與接洽。國際交流非常重要,非一般藝文者有能力。台灣書院問題還尚需了解,我目前持保留態度。
十一、 文化預算
Q:馬總統在2008年大選前承諾文化預算將提升至總預算4%,至今未能實現。請問您對文化預算的規模及應用的主軸如何規劃?各黨執政都有政治煙火秀的風氣現在又要用什麼說服文化界及全民,如果您執政,可以實現您今天承諾的文化願景?
A:龍應台當時穿裙子的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坐在報紙上,是對文字的尊重。政府應該重新找回與人民相互的尊重與信任,重新找回台灣的民主價值。
十二、文化與政治
Q:您若當選,能否保證:不會再用文化的經費預算,去作政治文宣活動,而讓原本應有的常態性補助受到擠壓?
A:文化中心補助問題,在李登執政時代希望各地都要有文化中心。但很多文化中心沒有相關設備無法長久。在現在需做全盤的規劃。不是只補助錢而已,幫助文化人充實藝文中心,不是給藝文中心錢,應該是補助藝文團體,鼓勵他們到文化中心展演。
yam蕃薯藤新聞╱詹慧君 採訪報導 20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