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香港的公共空間在哪?


一大遍的空地,又或一整遍的翠綠草坪,你會聯想到有何用途?



先給你十秒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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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野餐?踏單車?放風箏?玩搖控車?玩球類活動?跳舞?彈結他?還是睡覺?

若你有以上的想法,那麼你經已答對了!因為那是很正常的想法。

不過對不起,其實上述的答案統統都錯 - 當我們說的空地是在香港的話。在香港的多數空間,不管是空地是草坪,上述活動都是進行不得的。

香港土地無它,就官地﹑私地兩種。私人土地自然是李氏皇朝的王畿,「普天之下莫非李土」,可謂無處不在。在李老闆鋪天蓋地的物業洪流覆蓋之下,它們可以是住宅樓宇,也可以是購物商場;總之,本港有人煙之處,一半即李土,屬於「私人用地」;那麼自然,上述活動自然也不能隨意進行,每每需要申請。

不過,即使是官地,卻也多鼎承李老闆的奇怪管理方式。就以公園為例,康文署轄下的公園基本上只能步行和站立,除此之外一概不準 - 即使公園內的草坪,也不能躺著睡覺。這類規則當真有潛力成為國際笑話,試問又有誰會想到,一個公園的草坪或椅子並不能用作睡覺呢?當然,攀樹﹑打球﹑放狗﹑滑板.....  自然也一概不準。公園,其實是行人路的延續。

然香港土地就僅這麼多,一半李氏天下,剩下的一半,名義上歸官府,實際上也是李老闆的。我們居住的環境,要麼公房要麼私房,公房在屋宇署管轄下萬事不得。居民們或想奢望屋邨商場或公共空間會有所不同,遺憾大家的商場經已判給領匯。那麼,屋邨是屋宇署的,是官地,屬「私人地方」;公園是康文署的,是官地,也是「私人地方」;最後,商場不是領匯就是李姓的 - 也是私人地方。那麼,香港的公共空間到底在哪呢?

這裡有個情境代入:你和六歲的小朋友買了一輛搖控車想去玩,你會去哪玩呢?」

這個問題是不用十秒去想的,因為即使想了二十秒你也不會得出答案。而包括公園﹑屋邨空間,甚至馬路﹑球場等各類型的空間都經已考慮在內了 - 你是會被迅速軀趕的。有興趣者不妨一試。

有關搖控車的問題,答案是:搖控車場。
然而,你知道搖控車場在哪嗎?這個,我也不知道。

在這裡,我們要問的問題是:為何像玩搖控車這撕瑣事,也得非把其格式化不可?玩搖控車真的如此滋擾嗎?用得著修建一個「搖控車場」,要全港分佈十八區的數十萬孩童,跨區越海地玩搖控車嗎?若然玩搖控車也只得在特定場館進行,那麼小孩子吹泡泡需要場地嗎?我吹口哨需要場地嗎?何不修建一個「東區口哨場」呢?

看到上面的問題,你可能會笑。但許多人,並沒有把這個「玩笑」繼續伸延,去問我們的社區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當你認為搖控車不能玩是不妥時,你便不得不繼續懷疑其他守則對不同活動的規限,又到底是否合理。當然,不少人在中學裡受盡權威性的教(訓)育下,在校內學會絕對服從,破壞規矩即不對,自然也甚少想過要衝破這類規限,挑戰此類守則。

我們的港府慣常把這個社區的一草一木格式化,以工廠式的「入格仔」方法處理城市的各樣文化或消閒活動。比如流動小販,官府為要格式化地處理街道,以維持鏡頭前或帳面上的「清潔市容」,迎合上流社會的生活環境,故不向小販發牌,要麼你遷進舖位,要麼我們趕絕你,使香港成為一個世界奇觀 - 一個不存在小販的奇怪城市。又例如一個人在街道上吹笛雜耍,竟然要申請娛樂牌,又要預約場地,否則即阻街和滋擾;問題是為何一個吹笛的人是「娛樂活動」要領娛樂牌?若他真的前往申請,政府又是否會批出?若他向商場申請要吹笛,又是否會受理?

然而比起格式化更令人憤慨的是,政府對街道和社區格式化的處事思維和邏輯,是傾斜的,「大細超」的。這個政府是一個「中環政府」,向中環價值叩頭,卻向草根價值斬頭,例如你在街上吹笛或練舞,不消一刻即被軀趕,不幸甚至會被票控;然大型唱片公司招徠舞伴在大設擴音器做街頭宣傳,又或新樓盤開售而滿佈各處的展板和地產經紀,卻不是阻街,也不是滋擾,反而獲當局「訓身」舖路協助進行。一群年輕人在跳舞,真的比地產經紀們更阻街,比議員拉票更滋擾嗎?

港府常口口聲聲說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甚至在上一個被嗤之以鼻的施政報告中提出要點發展的「六大產業」 - 而文化創意產業是六大中的一環,然卻另一邊箱以格式化地方式處理本土在自給自足,正在萌芽的本土文化,反而只大肆推崇官方的「票房文化」和「帳面文化」 - 西九文化區就是一好例子;完全不明白文化藝術的興起,是需要一個從政策到風氣上的包容和自由度,方能成事。以為硬生生的建一棟西九文化區,統制式地興起一個「牛棚」,文化藝術就會自動溜進去,文化就會突然興盛,完全沒有一套全盤和長遠的計劃去承擔和推動文化發展。

港府力捧「票房文化」和「帳面文化」的最大犧牲者,往往是在底層前線工作的獨立文化藝術工作者。沒錯,康文署每個月都有比海報還要大的活動時間表,還會積極舉辦不同文化節(如法國五月),會邀請大量外國知名團體赴港演出。然而具諷刺意味的是,他們寧願花費巨額邀請國外團體,也不願重視一些在本土默默耕云的一流文化工作者;反之,他們卻每每被趕絕。近年工廈藝團和文化活動面臨日益嚴峻的壓迫,政府在鏡頭前說支持文化產業,鏡頭後卻推出「活化工廈」政策,卻不知其實是「謀殺工廈」,不少在鐵路網沿線的工廈文化單位 - 如觀塘的band房或火炭的畫室,亦面臨日益愈大的租金壓力,不少被迫搬遷或結束營業。政府還不遺餘力地繼續格式化苟延殘喘的工廈生命,如日前香港碩果僅存的live house(樂隊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即接獲地政署通知,指其場地不適用於表演用途,限令一個月內遷出;具諷刺意味的是,該場地實則上是不少外地獨立樂隊的「機場」,不久前法國五月活動中的其中一支法國樂隊就曾在該處演出。


政府以格式化和統制的方式,把這些人僅餘的空間也給抹殺。


然後,我們的政府在說支持創意文化產業的發展。



當然,要令上層敗政得以徹底運轉,有時還要多得一些「見義勇為」的市民給予最鼎力的支持 - 以投訴的方式。有時,這些「市民」可能是商舖裡的職員,享有著李老闆的思維。許多人常投訴在本地生活精神枯燥無味,然卻另一邊箱一些市民在成為幫兇。當你選擇投訴一名在街上吹笛的人時,你為何不試試想想,其實一個在街上吹笛賣藝的人,不比那些對你窮追不捨的寬頻推銷員更好?不會令你的社區更舒適?

一些在店舖工作的從業員,為何你們在店舖裡大打CD播 歌就可以,街頭文化人彈結他就不可以?可能有些店員感覺營業受阻即投訴別人阻街,然而你起碼是在工作,不少這些文化人連三餐也不繼,默默地在為這荒地付 出,卻收獲極微。我會問的是,為何我們不能給予這些人更多的鼓勵?香港空間非常有限,你我就只能屈就於那幾百呎的發水樓單位之中,享用李老闆的皇天恩慰。 然而,其實既然大家都想有更多空間,為何我們不能以包容的態度來看待其他的空間使用者,而硬要這空間成為你心目中由你獨佔的私人空間呢?起碼,那些在 「吵」的是音樂,不是新鴻基的工程機器;起碼那些「阻街」是畫板,而不是電訊盈科的推銷展版。

最後我想說一個小故事。

在天水圍的銀座商場外,有一遍很大的空地,這空地向來用途眾多,有早上晨運的老人家,也有晚上踩滑板和練跳舞的年青人。然而,這遍土地有一個致命地理缺陷 - 它被幾棟商場和一間酒店所包圍。

結果不揭自曉,商場和酒店組織聯合攻勢,對空間使用者趕盡殺絕,增聘保安,加插標語,甚至報警軀趕的事也有試過。而大家贈給李老闆和政府的錢,原來最終用作給李氏商場聘請保安,並報警動用警力軀趕一班在跳舞而不是吸毒的大好青年 - 然後,政府耗資鉅額宣揚禁毒。

有關這遍空地的最後下場是這樣的:當地一名區議員把這空土都封上圍板,徹底地阻斷了居民們使用這空間的權利。消息是這樣的,議員決定把該地修建數枝旗桿,以讓這空地成為「天水圍的地標」。我衷心期望,這幾枝棋桿能帶給香港每年數百憶的旅遊收益。

看畢這文章的你,不妨也認真想想,到底你身邊社區的空地是怎樣的,你最近的「公共空間」又是在哪的 - 又,我們到底是怎樣對待這些空間的。





把公共空間還給我們可以嗎?
只要你不阻撓,即使一大遍磚地,也可變成草坪的。
來源:http://hkblog.xanga.com/748824536/%E9%A6%99%E6%B8%AF%E7%9A%84%E5%85%AC%E5%85%B1%E7%A9%BA%E9%96%93%E5%9C%A8%E5%93%AA%EF%BC%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