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100年度)文創設計結盟產業提案補助(暫行)計畫


實施期程

自民國100年起,於(1、3、5、7、9、11)月的每月 10日截止,共六梯次受理收件(郵戳為憑,若遇例假日順延至上班日當天下班前為止),並於(2、4、6、8、10、12)月底依序完成各梯次之審查作業並通知。

宗旨

基於高等教育中之設計科系已群聚南台灣,為落實南方設計產業深耕,本補助計畫期望扶植高雄都之設計業者運用產業特色結合創意巧思,開啟文創設計結盟產業提案之管道,鼓勵設計者運用多樣化的產業資源與自身豐富的創意能量,賦予各方產業嶄新之生命力,達成產品設計創新價值提升之理想,形成南方設計產業群聚大高雄之目標。



一)公開徵選之補助計畫,對象為設計業者依據不同設計類型提案,包含產品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及設計品牌時尚類計三種類別申請提案。

(二)本計畫須具高雄市(縣)營業稅籍之設計業者結合產業同意合作方得提案,透過研擬產品設計創新或研發生產等具創意之設計 構想送件申請。

(三)本案所提之補助計畫,以設計業者與產業界之結盟意願及實際量產之意願為主要審查依據,提案者需詳細提出產品之潛力、 創新之想法、可行性評估及未來提升產值之預估等,並出具合作同意書及產品生產同意書以茲證明。

申請資格與類別

(一)申請資格 凡具高雄市(縣)營業稅籍證明之設計業取得產業界同意,提出 雙方議定合作同意書,即可報名提案(設計業者結盟之產業界 範圍不限高雄縣市之產業業者皆可適用)。

(二)申請類別 參據文建會新版文創法第一章第三條第九款產品設計產業、 第十款視覺傳達設計產業及第十一款設計品牌時尚產業之範圍

申請類別如下

1.產品設計類

2.視覺傳達設計類

3.設計品牌時尚類

http://www.khcc.gov.tw/home02.aspx?ID=$5101&IDK=2&EXEC=D&DATA=23230&AP=$5101_HISTORY-0
計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