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賈伯斯說故事魅力 凡人難

  今年2月17日美國總統歐巴馬到舊金山的郊區邀宴加州區科技界的大亨們,如Oracle的Larry Ellison、Cisco的John Chambers、Face book的創辦人Mark Zuckerberg等人,但是最受人注目和關心的莫過於蘋果科技的Steve Jobs(史提夫‧賈伯斯)了。
  賈伯斯不但受到總統禮遇,坐在左鄰的上位,而且在白宮公佈的宴會照片中,都是以側面或背部入鏡,這種刻意的做法,引起了媒體的議論紛紛,有的甚至揣測賈伯斯只有6週的生命,這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公開露面了。
  事隔兩周,3月2日那場蘋果公司iPad2的發表會上,賈伯斯竟然意外的現身了,這位魅力十足的科技人再次運用他的戲劇化手法,成功地做了一次促銷活動,讓曾因他病假而股價低迷的蘋果股票,再次勁力上揚。
  簡報祕訣 讓消費者著魔
  有人分析賈伯斯的成功有兩大法寶,一是他懂得開發技術,能領導研發人員創造新產品,二是他能親自上陣主持產品發表會,用他那「 16套簡報祕訣」吸引消費者著了魔似的購買蘋果產品,其實他的這兩個強項只是最顯而易見的,更深層的因素還值得進一步的探討。

  單純以科技研發能力來說,蘋果的另一位創辦人史提夫‧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遠比賈伯斯有能力,但是賈伯斯卻更能理解人文藝術和科技結合的重要性。當年IBM等電腦先進廠商忽視個人電腦的潛在市場,賈伯斯領導一個新創的公司開發出可以銷售的個人電腦;當大家都知道新力已經獨佔隨身聽市場多年的事實,他偏不信邪地推出iPod直接挑戰Walkerman;而當許多業者和專家都認為要結合通訊和PDA是件難度很高的工作,他堅持iPhone上市,創造了手機市場的奇蹟。
  最特別的是蘋果推出這些產品之前,都沒有經過傳統式的市場調查,因為賈伯斯認為一般消費者不具備對科技產品預測的能力,而是廠商要能創造顧客的需要,譬如亨利‧福特(Henry Ford)在生產T-M odel汽車前,如果做市場調查,可能得到的答案多半是:「給我一台輕便牢靠的馬車和一匹跑得快的好馬」。所以賈伯斯毫不諱言他要走在顧客的前面,絕不媚俗地跟著顧客們的喜好去開發產品。
  不斷冒險 如同高空走索
  但這不代表賈伯斯只顧研發科技,而忽略消費者的需求和人性的本質,所以在他創業之初就注重電腦的使用方便性和美觀,他常常譏諷戴爾和惠普的個人電腦是外形很醜的玩意,怎能和蘋果的五顏六色商品相比。自從重返蘋果主事以後,他特別著重人文藝術和電腦的結合,後來的3大產品都是源自這個概念;這種超越「科技人」的胸懷,應該和他早年對印度宗教和東方哲學的迷戀有關,當然也和他偶然投資皮克斯3D動畫製片公司所學到的文創精神,有直接的關連。
  有人對於賈伯斯如何結合設計、使用者的喜好、商品價格三者達到一種恐怖平衡,有過一段生動的描述:「光有出色的設計還不夠,蘋果必須不斷推陳出新、不斷冒險,就如同走高空鋼索,隨時都有令人瞠目結舌的演出。」
  出色的設計必須要結合出色的使用者概念,再以合理的價格做為支撐,就像走鋼索者拿的平衡杆,必須齊頭並進,否則向任何一端傾斜,都會造成很大的災難。換句話說,操弄創意過了頭,就會變成雜耍特技,別忘了,商品必須接受市場的考驗,消費者願意掏錢出來購買,才是不變的王道。
  軟硬兼施 人文融入科技
  除了技術創新和行銷手法以外,往往被人忽略的就是賈伯斯獨具慧眼地以軟體支援硬體的整體策略。在推出iPod之前,他千方百計遊說音樂業者和他簽下合作銷售契約,一方面為深受網路盜版之苦的音樂界開出一條生路,另一方面也為音樂愛好者導引了一條合法又廉價的購買管道,兩者結束了對立的狀態,互惠互利。
  在iPhone開始進入市場之前,賈伯斯和他的團隊建立了一套軟體開發和銷售的機制,於是成千上萬的應用軟體得以透過iTunes的商業模式,呈現給iPhone的顧客,到目前為止已經有290,000種應用軟體可以在iPhone上使用;而上市1年的iPad則已經有65,000種專屬應用軟體可供選擇,為此蘋果特別成立App Store(蘋果商店)。我們可以大膽預測iTunes和App Store將會成為蘋果公司的主要營收來源,其硬體銷售將配合這兩個商業模式而發展,蘋果公司可能因此變為一個媒體企業(media enterprise)而不僅僅是資訊科技和軟體公司。這正是賈伯斯能夠將人文藝術融合科技提供「一體成形」的產品,所造就的偉大成果。單憑這一點,許多手機、平板電腦廠商竭力從科技和硬體功能去仿效蘋果的三大產品,必然會誤入歧途,永遠無法和蘋果一較長短。
  賈伯斯當然清楚這個道理,所以他在產品發表會上,很少強調iTu nes和App Store的重要性,就像這次iPad 2的發表會上,他只談新產品的輕、薄、快,再加視訊系統,絕口不提背後的龐大資料庫和應用軟體,他希望競爭對手永遠想要以硬體超越蘋果,而讓消費者自己發現真正的關鍵是軟體、是內容,而不是千變萬化的硬體。套句美國諺語:「Stupid!It is apps」。
  從經營和管理的角度分析,賈伯斯或許不是最佳典範,就像美國C heers雜誌專訪所描述的;他狂妄、專斷、自戀,是個標準的完美主義者和菁英論者。但是憑著他的「直覺」和「堅持」,創辦了蘋果電腦公司,他以iMac拯救了將自己掃地出門過的公司,後來在他的領導之下開發i系列的3大消費產品,造就蘋果成為科技第一大企業(市值超過微軟),他是不折不扣的現代企業奇人。可是他如果有個三長兩短,他一手創造的企業帝國能延續下去嗎?畢竟不世出的偉人不是隨處可得的,這不禁讓人擔心起後賈伯斯時代的蘋果了。(本文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工商時報    A11/文創產業           201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