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文化創意產業輔導服務
文創專案辦公室為協助提升文創事業經營體質,自去年度(99)開始提供文創業者「產業輔導服務」。針對文創事業共通性及個別性的問題,我們建立了一個超過60人的輔導顧問團隊,將依據業者之需求安排經營管理、市場行銷、財務管理、法律及智財權保護、創新研發等領域專家,針對業者現況或困境提出評估及建議,並視需求導入相關部會輔導資源(如補助計畫、投融資計畫等)。我們著實希望在您努力打拼的同時,若遇到瓶頸或困惑,我們能有機會借助輔導顧問的專業給予協助,進而強化 貴公司的經營體質和競爭力。
文創專案辦公室為協助提升文創事業經營體質,自去年度(99)開始提供文創業者「產業輔導服務」。針對文創事業共通性及個別性的問題,我們建立了一個超過60人的輔導顧問團隊,將依據業者之需求安排經營管理、市場行銷、財務管理、法律及智財權保護、創新研發等領域專家,針對業者現況或困境提出評估及建議,並視需求導入相關部會輔導資源(如補助計畫、投融資計畫等)。我們著實希望在您努力打拼的同時,若遇到瓶頸或困惑,我們能有機會借助輔導顧問的專業給予協助,進而強化 貴公司的經營體質和競爭力。
【一、服務簡介】
為協助提升文創事業經營體質,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提供文化創意產業輔導之免費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針對文創事業共通性及個別性的問題,提供不同深度之輔導服務,協助業者在不同發展階段得到相關領域輔導顧問之協助。
輔導形式主要採用以下方式:
(一)小型工作坊:針對多家文創事業之共通性需求提供輔導顧問之集體輔導,依輔導項目性質進行1-2次工作坊形式。
(二)企業診斷服務:依文創事業需求安排相關領域輔導顧問進行業者現況診斷分析及建議,依輔導項目性質進行1-2次輔導會議(視個案情形酌予增減)。
(三)其他:視文創事業需求安排顧問諮詢或轉介其他相關政府資源。
【二、輔導項目】
(一)經營管理
(二)行銷
(三)財務
(四)法律
(五)創新研發
【三、費用】
本服務業者無需負擔費用。
【四、申請資格】
申請本服務之業者需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所指定之產業。
(二)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事業。
【五、申請流程】
有意申請之業者需填寫附件「輔導需求單」,同時檢附相關資料,向本辦公室提出申請,詳細請參考「輔導服務申請說明及輔導需求單」
【六、輔導服務相關問題】
洽詢電話:02-33432564楊小姐、02-33432579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