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經建會中長期資金提供250億元,支應文建會開辦「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經建會財務處 100年1月4日

依據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2010年創意經濟報告書」(Creative Economy Report 2010)指出,全球文化創意相關產業出口貿易總金額由2002年3,758億美元增加至2008年7,271億美元;另根據文建會統計有關我國文化創意產業概況,2002至2008年期間我國文創產業營業額由4,353億元上升至5,694億元、從業人口亦由16萬餘人成長至19萬餘人,無論國內外文創產業的發展均呈現成長趨勢,顯示該產業未來頗具發展潛力。

經建會表示,為扶植我國文創產業發展,立法院於99年2月3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該會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小組委員會亦於99年10月19日通過文建會申請中長期資金250億元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案,並自100年 1月1日起實施,針對文創業者之有形及無形資產、營運週轉金、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或製造,及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等提供資金協助,適用對象分為二類,並由業者擇一申請:


(一)第一類
-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之文化創意產業,
且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文創產業業者。
-每一申請案融資上限為1億元。
-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目前最高1.27%)加銀行
加碼(上限為2%)計息。

(二)第二類
-同時符合第一類及行政院「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對象。
-每一申請案融資上限為1千萬元。同一企業依本貸款要點核定之融資總額度以1億元為上限,可依不同計畫分次申請。
-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銀行加碼(上限為2%)計息。
-提供年利率1.5%的利息補貼,補貼期間並以貸款前5年為限。

文創產業係屬政府當前之重點策略性產業,文建會除已開辦本項「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外,也搭配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等配套措施,從財務、技術等層面協助業者取得所需資金,以促進產業發展。歡迎有融資需求的業者可以多加利用,如有相關問題,並可洽詢文建會(02-2343-4000)或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02-2713-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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