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營造亮點計畫補助內容含社造文化小鎮、社區跨域合作二類各項計畫提送程序如下:一、社造文化小鎮: 鄉鎮(市) 公所提案須經在地縣政府初審後,於民國100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由縣政府轉送文建會審理;公所提案時間請逕洽詢在地縣政府文化局(處)。.直轄市及市政府由文化或相關業務主管局處結合區公所提案,於民國100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送文建會審理。二、社區跨域合作:本項計畫由社區團體整合後,於民國100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直接由社區團體親送或郵寄計畫書至文建會(地址:100臺北市北平東路30之1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文建會社區營造亮點計畫─社區跨域合作」)。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社區營造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或本會官網,網址http://www.cca.gov.tw/law.do?method=find&id=271,或洽業務承辦人洪聖凱先生,電話:023343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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