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珍珠不一定配奶茶—文化創意可否為產業?

  珍珠不一定配奶茶,他們可以獨自存在,各有各的獨特口感與味道,但是,珍珠也可以配奶茶,他們可以相互依存,變成你儂我儂的新鮮滋味與感受。「文化創意產業」這個新名詞,有點像珍珠奶茶。只是珍珠奶茶賺了大錢,文化加上創意,能不能賣錢?有很多層面需要探討。
  回顧過去從農業、工業,到現在的資訊業、科技業,這些各行各業確實都有清楚的範圍與明確的分工,在產業鏈上下游的垂直整合,已成為既定的運作模式,如台灣擅長的電子代工、傳統產業,也就是說,硬體的製造、技術的創新,都很容易在這裡頭找到軌跡來做說明。後來一方面由於網路興起的應用服務,另一方面因為靠腦力、智力、創意、所延伸的跨界軟實力整合,使得創新、創意的產品與服務不斷湧入市場,如搜尋引擎Google、社交網路Facebook、應用軟體App-s tore,然而,「文化」是不是就能結合創意,形成產業呢?
  許多人認為文化本身就不適合成為產業,畢竟文化有他的歷史累積意涵或是獨一無二的特性,未必有高複製性所帶來的經濟價值,在剛出爐的「聯合國2010創意經濟報告」中,把創意經濟(Creative Ec onomy)觀念與定義涵蓋了文化產業、文化經濟、創意產業、創意經濟,再延伸到創意城市、創意聚落與網絡、體驗經濟等觀點。其中關於文化和創意的共同特性提到,文化意指生活文化(Living Cultur e),在特定的時空環境,一群人享有共同認知、語言、風格、傳統 ….等,在數位生活中,創意透過高度合作的網路應用,使得最新的資訊分享、智慧財產權藉由虛擬網絡達到全球化。總體來說,這份報告是以創意產業形成的聚集規模,延伸成為創意經濟的分析內容。

  文化指的往往是人類文明的累積與傳承,在人類發展史上,有些會因為時代變遷、環境變化而遭到淘汰,有些會一直被保存下來,例如由四個大學生製作的畢業專題「失落的百工」,得到「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大獎」學生組首獎,紀錄並重新詮釋一百種台灣即將消失的傳統行業,包含工藝、民俗技藝、工作,如畫門神、鑄字、木炭窯…等,也有殯葬相關行業,如孝女白琴、喪禮樂儀隊、做棺木等。這些都可能是當時民間文化的產物或職務,但也會隨著生活習慣變遷而流逝。
  創意人人都有,但並不是每個創意、每個好點子都能變成一門生意,發展出一套商業模式,我個人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從本質來看,並不是一個「順推的名詞與邏輯」,而是一個「逆向的本質與思維」,也就是說,如果刻意去尋找文化元素、創意靈感,就想去複製與發展商業行為,這會變得刻意且沒有內容上的深度,但若是從專業本質上,創造符合市場需求或是解決消費者問題,或是能帶給生活更多的便利與舒適,並具備可複製性,這才會是創意產業。
  前幾天去了法鼓山,也剛好有機會參觀本土品牌「阿原肥皂」位於山上的農場,去過法鼓山的朋友都知道,在那看不到一根香或一座香爐,也沒有一般宗教的制式教義與教條,反而是強調建築設計、建築與自然生態的平衡、人類對環境的責任,內心自我的淨化…等等,園區裡面處處充滿文化,富有創意,但他不是產業,因為他是集結了眾人的信念與信仰,為這塊土地耕耘奉獻,阿原肥皂用真心誠意的經營,販售的不只是肥皂,他帶給消費者本土用心的感動,手感的文化,但他未必能成為產業,因為他的初心與初衷,並非全然為了賺錢。在非營利與營利之間,都可以看到了文化或創意,甚至是兩者的結合,能不能形成產業,回到現實課題,還是必須越過規模經濟的某種門檻,要不然,只能當做人生志業或生活樂趣來經營。
  政府頒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定義的15個文化創意產業,如果要申請補助、投資或承接標案等相關的業者,就必須照著政府的論述、政策、實行細則、語言、規範…等,全力配合並包裝政府想要的「樣子」,如果不是要走這條路,相信還是要回歸原點,回到你對台灣這塊土地的了解,回到你對本土文化、地方特色的認同,至於能不能賺錢,可不可以形成產業,關鍵在於專業的內容本質、燃燒熱情的初心與初衷,共同使人類生活更為幸福的信念。
  文化創意需要的是真心誠意,聖嚴法師說:「活在當下,不後悔過去,不擔心未來」。文化創意是否為產業,專注在當下,該來的早晚都會來。
工商時報 A6/政經八百 2011/01/07
【李欣龍/文化大學創意產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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