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花蓮創意文化園區人才徵選公告

一、機關名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職稱:專案助理研究員4名【(備取2名),本專案屬勞務採購,非本會正式人員】
三、工作地點:花蓮創意文化園區(花蓮市中華路144號)
四、工作內容:人員4名(備取2名),工作內容如后
(一)辦理花蓮創意文化園區經營管理業務之推動、規劃、研擬、執行事項。

(二)辦理花蓮創意文化園區人才培訓、常設展覽、展演活動、教育推廣工作等事項。
(三)辦理花蓮創意文化園區展演活動月訊等文宣品及官方網站、部落格等網路資源管理宣傳。
(四)辦理花蓮創意文化園區財產管理等事項。
(五)辦理花蓮創意文化園區庶務維運(包含水電、保全、清潔、維修等)與園區場地申請使用。
(六)其他相關行政工作與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文化創意產業、藝術行政、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傳播、公共行政、會計、觀光管理、休憩規劃、企管等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者。
(二)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對文化行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藝術管理具高度熱誠,且可因工作需要配合加班、出差者。
(四)具相關園區經管、策辦展覽活動經驗者。
六、報名規定:
(一) 請於99年12月24日前,備妥履歷表與相關學歷證件影印本(信封請貼妥郵資,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專案助理研究員」字樣),掛號寄至台北市北平東路30-1號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一處第二科高郁茹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434187)。以郵戳為憑,逾期及不符標準者恕不受理,相關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 符合報名規定者,本會將擇期另行通知面試。
七、其他:薪資報酬及權利義務等,詳如契約書(稿)。
資料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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