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產業升級轉型 最高補助300萬

【商常發/台北報導】
  「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九月八日公布實施,除維持原有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中融資利息、勞工訓練費用、房屋稅、地價稅之獎勵補貼外,最大特點為對產業補助不限業別,新增提供最高達新台幣三○○萬元研發費用補助,以利產業升級轉型,因應簽署ECFA後對相關產業的衝擊降到最低。
  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表示,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補助對象凡是中小企業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於改善經營管理與服務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一○○萬元以上,另外,投資案經審議認為有創意、特色或具發展潛力者,都可提出申請。
  陳雄文表示,九十三年公布制定「台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將於一○○年一月十一日落日。考量北市九八%為中小企業,未來將優先照顧易受金融風暴及貿易自由化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重新制定「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
  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中對公司新投資創立,或一次增資擴充之實收資本額在八千萬元以上,且投資休閒觀光、生物科技、資訊服務、電信、文化創意、醫療照顧、運動休閒、再生能源及其他經北市府推動輔導之產業,都得以申請獎勵,以保留「台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精神。
  陳雄文說,產業發展自治條例首重研發,投資人從事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研發計畫所需費用得申請補助,補助金額每一計畫以補助一次為限,總金額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五○%,最高研發金額補助以三○ ○萬為限。
  他表示,簽署ECFA後關稅調降,大陸對我國產品進口需求增加,北市府的措施包括成立亞太經貿服務中心服務外資、陸資及回流台商,推估北市製造產值約可增加六百至七百億元,北市具競爭力之金融保險、電腦、會展、醫療、影片等服務、文創產業,可擴大營運利基。
  ECFA後對產業衝擊,經濟部將織襪、製鞋、內衣、毛衣、毛巾、寢具、袋包箱、泳裝、成衣、石材、陶瓷、家電、中藥草、農藥、環境用藥及木材製品共十七項產業納為輔導對象。北市共有九十多家、三千七百多名勞工可能受到衝擊,歡迎業者申請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補助。
  陳雄文表示,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的誕生,首重相關產業的研發與創新,協助可能受衝擊的產業與勞工,並爭取中央資源,提供融資利息、勞工訓練費用、房屋稅、地價稅之獎勵補貼外,積極輔導弱勢產業升級轉型,北市府勞工局設立單一窗口,登錄受影響產業與勞工,優先錄訓受ECFA影響之勞工。
中國時報    C2/大台北新聞           2010/10/0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