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發展文創產業 重點在「產業」

是文創?還是產業?
(圖/diffendale@flickr)

【我看文創產業發展 1】11月9日開始,台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要在台北舉行。當政府要傾全國之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時,應該避免哪些盲點,提高成功的機率?

(Brain.com 全民報新聞) 政府將文化創意當成未來重點發展的產業,計劃投入100億元來扶植相關企業。這個政策的大方向是對的,但在認知上卻有許多的盲點,這些盲點可能導引錯誤的方向,讓資源錯置,甚至扭曲行業生態,最後搞垮整個產業,手握國家資源者不可不慎。

說到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幾乎所有人的重心都放在「文化創意」,很少人注意到「產業」才是重點。這就像當年新聞局搞「電影工業」只重視「電影」,不重視「工業」,最後台灣的電影雖然在國際常常得獎,產業卻基本上玩完了。這個殷鑑不遠呀!

產業化是要建立整個相關產業鏈的系統,並且創造良好配套的產業環境,這才是政府應該做的,而不是針對單一的作品或是創作者個人去投入。試想連好萊塢第一流的製片家都無法準確判斷那部電影會大賣,我們的公務員何德何能,有本事辨別誰家的計劃有市場,有票房?

這一點經濟部比文建會或新聞局來得有經驗,因為經濟部一向從發展產業的角度看事情,不會涉入對個人或單一作品的好惡,相對比較客觀。而且在過去發展科技產業更加重視報表與數字管理,所以成功的機率較高。但這些科學化的做法到了搞藝術文創人的身上就行不通了。

搞藝文的人爭取政府支持補助時往往只會滿臉悲憤,卻講不清楚自己的價值,但要糖就得學規矩,不因你是搞文創的就可以豁免;尤其是這些資源都是來自於全體納稅人,有說服力的營運計劃與正確的財務報表,是所有創業者的基本功,別人做得到,你也應該做得到。

我們當然不贊同把發展科技產業的模式,硬套在文創產業上,但如果政府資助文創時能多一點產業的思維,少一點藝文的包袱,成功的機率可能比較高。(本文作者為躍獅影像科技公司創意總監)

(2010-09-09)作者 : 【姚開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