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日前規劃放寬國發基金搭配投資比例,從過去的 1:1,最高提升至3:1,也就是創投公司每投資1元,國發基金就投資3元,但僅限於剛成立的中小企業以及文創產業才能適用,中小企業處預計26日公告「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第2期」的委託權利標案,委託投資金額高達36億元,已經吸引不少創投公司詢問。
中小企業處自民國96年8月啟動「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第 1期」,至目前為止,中小企業處已經釋出許多委託權利,交由民間創投公司去尋找具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創投公司再結合國發基金共同投資廠商,根據統計,投資57家廠商,金額約16.10億元,誘發國內投資143億元,引進國外資金4.87億元。
不過中小企業處檢討第1期方案發現,創投公司投資的中小企業類型,50%以上均為ICT相關產業,或者是投資高達64%比例屬於創立進入成熟期的中小企業,顯見資源分配不均。
中小企業處表示,主要是因為創投公司不願負擔太多風險,所以才會集中在ICT產業類型的中小企業,有鑑於此,日前規劃放寬國發基金投資比例,分為兩種方案,3:1以及2:1的方式,藉此解決部分中小企業不易籌資的窘境。
中小企業處解釋,3:1方案,僅適用於廠商剛成立之時,產品尚未進入商品化階段的早期創立階段,以及文創產業類型的中小企業。至於2:1方案則是適用於重點服務業以及高就業類型的廠商。
目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作業修正要點」,已經在預告期階段,本月26日將可正式公告第2期方案,官員說,由於國發基金投資比例增加,吸引不少創投公司詢問,屆時將加速民間投資,增加就業機會。
工商時報 A4/綜合要聞 20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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