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之競合關係

文化創意產業係以創意與知識為核心,各先進國家均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資訊產業後的新一波經濟動力,特別是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後,世界局勢丕變,各國政府莫不
1.投注更多資源,以擴大文化創意產業的規模與產值
2.輔導及吸引民間投資,進而提高經濟效益,帶動就業機會。
而文化創意產業也已成為兩岸新興產業的發展重點,亦為兩岸競合的下一波發展主力。

台灣於1995年就提出「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想法
直至2002年才正式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國家發展的策略方向,成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一,同時設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
2009年又更加重視其發展,納入「六大新興產業」;
(2010)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讓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步入法制化的新階段。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2008年台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統計,2002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為新台幣4,353億元,到了2007年,成長至新台幣6,329億元(占總體GDP的2.65%),平均每年成長7.7%,遠遠高於台灣整體經濟的平均成長率3.7%,顯示文化創意產業具有發展優勢。文化創意產業所創造的就業人數也逐年成長,從2002年16.2萬人,增至2007年21.1萬人(占全部就業人口比重2.06%)。
未來五年內,在政府資源挹注下,文化創意產業預估將突破兆元規模,增加20萬個就業機會,打造台灣成為亞太文化創意匯流中心。


大陸則在2001年也將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其後「十一五計畫」,文化產業仍居重要地位,其國務院並依此在2009年正式通過「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明確將其提升為國家級的重點扶植產業,這是大陸首次對非實體類的產業提出振興計畫,可見官方的重視程度。
2007年5月,大陸國家統計局發布「2006年中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測算報告」指出,2006年大陸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為5,123億人民幣,與2005年相比較,成長率為17.1%,比同期的GDP成長率高出6.4個百分點。另外,2006年文化產業占GDP的比重為3.41%,呈現逐年上升的局面。由此可知,大陸文化創意產業與總體經濟不僅呈現正向關係,且迅速成長中。此外大陸歷史景點、文化、地理資源豐富,使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腳步大幅成長,其發展前景令人不敢小覷。
若依區域發展的成熟度來觀察,目前大陸已經形成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地區等三大文化產業帶。其中,廣東、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山東等東部六省市的文化產業產值均超過1,000億人民幣,合計占全國比重66.08%。
隨著兩岸情勢的好轉,兩岸文化交流更形熱絡。不過,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面向並不相同,大陸著重政府扶植、規模化經營等硬體的建設,強調經濟面的發展;台灣則著重於人才培育、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等軟體性的發展,強調從文化面來經營。
台灣的創意產業人才濟濟,具有豐厚的人文內涵、多元文化的整合力與產品開發能力,有著相當大的潛力及優勢去推廣文化創意品牌。大陸有龐大的市場、充沛的資金和明確的政策導向,但創意尚嫌薄弱,而這正是台灣的優勢所在;然台灣市場小、無法形成規模效應,卻是必須正視的問題。
悠久而輝煌的中華文化是兩岸共同的文化資產,就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而言,兩岸文化的相近以及語言的共通性,更有利於兩岸文化產業的互動與發展,因此除競爭外,更多的是開展合作的機會。另兩岸文化市場有相當多的消費群,除兩岸四地13億以上的人口之外,遍布全球的海外華人更是龐大的消費市場,因此兩岸若能整合資源,加強合作,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最終則為立足中華,放眼世界,創造雙贏局面。

2010/9/1傅清萍(中華經濟研究院 第三所輔佐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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